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教学培养

相关制度
当前位置: 首 页 > 教学培养 > 相关制度 > 正文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263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方式分为“双盲”评审和“单盲”评审两种方式。

“双盲”评审即评审时将评阅人的单位和姓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进行隐匿,同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对评阅人进行隐匿。“双盲”评审的评阅人须是校外专家,不得与学位申请人和指导教师单位相同。

“单盲”评审即评审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对评阅人进行隐匿。

第二条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对论文所研究的问题或在该学科领域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绩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须聘请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担任,硕士学位论文评审须聘请硕(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研究生院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各自分别建立学科专家数据库,并根据所涉及学科领域随机选择评阅专家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其学位论文评审的盲评专家。

第三条评阅人应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地评阅并依照“论文评审标准”对研究生论文写出评阅意见及修改建议,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可进行答辩提出明确意见。

第四条研究生论文格式要求参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英文论文封面、摘要及论文中不能出现研究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要将研究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隐去,只注明是第几作者在什么级别发表论文几篇;致谢不能出现在盲评论文中。

第五条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实施“双盲”评审,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由学院组织实施“单盲”评审工作,对象为非“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六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费包括评阅费和管理费。首次参加“双盲”的盲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全日制研究生重新送审的学位论文盲评费由导师科研费或培养费支付。

第七条 为避免因学术观点分歧等原因导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发生不公正现象,学位

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可提出学位论文评阅需要回避的专家名单,最多不超过3名专家。回避专家名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同意,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于盲评前报送研究生院。

第八条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其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非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两类。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其涉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种。非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其是否公开,分为“内部”和“公开”两种。

第九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前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认定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和导师提出申请和论文定密密级建议,并附有关单位下达项目时保密协议等明确保密等级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方能认定。

非涉密中“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涉密和非涉密中“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管理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条学校研究生学位一般一年授予两次,研究生应于3月中旬或者9月中旬向研究生院和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交研究生学位论文。

盲评论文送审前须在中国知网进行重复率的检查,重复率不得高于15%。

论文评审周期一般为40天,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均应在答辩前2周完成,盲评结果未确定前,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至少需要3位专家评审。

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和非全日制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评审。

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单盲”评审,至少需要3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审(其中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论文盲评费由学院支付。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分为:A.已达到所申请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同意进行论文答辩;B.基本达到所申请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建议修改后进行论文答辩;C.基本符合所申请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充分修改、补充完善后,再次送审;D.没有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双盲”评审三份评审结果组合是AAA、AAB、ABB或BBB的为通过;三份评审结果组合为AAC、ABC、BBC、AAD的,经研究生导师申请,可增聘2名校外专家重新评议,评审结果是AA、AB或BB为通过,除上述评审结果组合,其他评审结果组合均为不通过。

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单盲”评审三份评审结果处理按“双盲”评审结果处理。

第十三条申请博(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学位论文评审都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盲评结果只能认定于当次学位申请工作有效。

第十四条盲评通过但评审为“修改后答辩”,作者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由本专业专家监督审阅通过,形成修改笔录,书面材料交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2个C或1个D不通过者,至少延期半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3个C或2个D不通过者,至少延期1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3个D不通过,须重新开题,至少延期2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第十五条盲评结果的申诉

学位申请者及指导教师认为未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等原因所致,且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组合为AAD、ABD者可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向所属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会议讨论,如审定结果确属学术观点分歧等原因,形成复议书面意见,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原专家评议意见、申诉材料和未经修改的学位论文送另两个单位专家进行复审,评审结果是AA,AB或BB为通过,其他结果为不通过。

第十六条修改时限

对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论文,须在最长学制内修改完成,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第十七条研究生院和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统一送审的研究生论文,论文评审意见由研究生院指定责任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后将评阅意见转给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

各学院送审的研究生论文,评审意见一律寄(送)所在学院指定的责任人,收齐后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审阅并将评阅意见转给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连续2人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含一名研究生3份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或申诉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将在相同学位级别招生中停招一年;连续3人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的,指导教师将在相同学位级别招生中停招两年。

第十九条参与“双盲”和“单盲”评审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盲评的原则,不得泄露任何评阅人或学位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信息,以保证盲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有违规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外国籍留学研究生需参加学位论文盲审,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东农研字〔2015〕75号)废止,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871

Copyright © 2024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