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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举办“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解读”专题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4-05-18      浏览次数:89

为加快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深入学习《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5月15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在成栋楼720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专题报告会。研究生院副院长衣克寒,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余志刚、副院长李大为,农业管理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农业管理学科带头人张永强,农业管理专业硕士培养导师及农业管理专业硕士学生代表参加报告会,会议由余志刚主持。

会议现场

衣克寒在致辞中指出,“基本要求”是全国首次针对农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进行统一规定,这既体现了国家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决心,表明了国家对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视,也为我校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明了方向。下一步,研究生院要深入落实学校2024年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组织各培养单位共同细化落实“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衣克寒致辞

随后,张永强做了题为“厚植知农爱农情怀,培养助农促农人才--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解读与农业管理人才培养思考”的专题讲座。他详细介绍了“基本要求”出台的背景,并就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工程)设计、方案设计五种不同类型学位论文的基本定位、选题、内容、规范性、创新与贡献等具体要求和评价参考要素等进行了深入解读。建议通过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校外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和科技小院的功能性引领来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计划在即将开展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继续强化应用导向和产教融合,持续推广科技小院等研究生培养模式,将农业产业需求充分融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着力培养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践问题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张永强作专题报告

余志刚在总结时指出,学位论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主要环节,农业教指委“基本要求”的发布,必将对农业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产生深远影响。农业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讨农业教指委的最新要求,工商管理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也要筹办各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解读和宣讲活动,并根据各自办学定位、特色、条件等实际情况,配合研究生院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制定细则,加快推进实施。

余志刚讲话

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分类发展为纲,坚持质量导向与实践导向,深化实践创新,精准服务“三农”,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人才振兴作出经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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